欢迎光临北京新闻港!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毛毛雨 通讯员穗环宣报道 饮用水水源是城市的“生命之源”,为守护好一方好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严格控制原则,强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同时要求将水质较好的江河、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确定为备用饮用水水源,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完善保护区划定调整程序

新修订的《规定》共三十二条,主要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措施、共同治理以及未进入城镇供水管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其中,《规定》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调整程序,明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经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有关规定批准后实施。同时,为有效保障水源水质安全,《规定》坚持严格控制原则,强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

推进备用水源划定及建设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饮用水主要取自河流型水源地,受上游水影响明显,对外调水依赖较高。《规定》要求将水质较好的江河、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特别是中型及以上水库,确定为备用饮用水水源,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规定》强调备用饮用水水源应当配备供水设施,根据需要建设备用水源工程,并采取措施加强保护,保障突发状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为确保水源水质安全,《规定》明确要求在水源地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以及监控设备;保护区划定或调整后,要公布具体地理边界、面积,并在周边区域公共场所张贴公告。

加强不同面源污染防治

《规定》针对广州市水源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增加了以下规定:一方面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针对车辆、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穿越保护区问题,《规定》明确要求在划定、调整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区域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另一方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针对使用化肥、农药严重污染水体的现象,《规定》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以及汇水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建设截污沟、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生态隔离带等措施,减轻地表径流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水体的污染。

规定 新浪众测 新浪众测 新浪科技公众号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相关新闻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北京新闻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北京新闻港 bj.hyxwen.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