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23〕15号、16号)显示,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55万元。
同时,张某群(时任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8.5万元。
经查询,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张轶群。该公司大股东为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6.49%。
富友支付官网显示,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科技驱动型的支付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先后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多项支付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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